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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工作圆满完成

2021年01月01日 11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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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

工作圆满完成

2020年11月上旬,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农厅发2020〕106号)文件,根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办于12月初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市十一县(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了市级核验工作,并形成了《昌都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级核验报告》(昌农环组办发2020〕32号)报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市领导和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12月中旬,指派专人赴拉萨报送资料。期间,我们积极向自治区委托的第三方专家组进行汇报和沟通,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佐证材料,顺利完成了我市自治区级考核验收工作。

12月30日,自治区人居办下发了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74个县(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的批复》(藏农环组办发2020〕21号)文件,我市十一县(区)全部销号,其中,1个县评为优秀等次,9个县评为良好等次,1个评为县合格等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批复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督促各县(区)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十四五”工作计划,制定措施,补齐短板,为我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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