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工作圆满完成
2021年01月01日 11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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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
工作圆满完成
2020年11月上旬,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农厅发〔2020〕106号)文件,根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办于12月初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市十一县(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了市级核验工作,并形成了《昌都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级核验报告》(昌农环组办发〔2020〕32号)报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市领导和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12月中旬,指派专人赴拉萨报送资料。期间,我们积极向自治区委托的第三方专家组进行汇报和沟通,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佐证材料,顺利完成了我市自治区级考核验收工作。
12月30日,自治区人居办下发了《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74个县(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的批复》(藏农环组办发〔2020〕21号)文件,我市十一县(区)全部销号,其中,1个县评为优秀等次,9个县评为良好等次,1个评为县合格等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批复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督促各县(区)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十四五”工作计划,制定措施,补齐短板,为我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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