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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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理论武装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人事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将其纳入中心组重点专题学习计划。

(二)狠抓理论武装。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义教育为契机,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王君正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龚会才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不断深化思想引领截至目前,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形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以党组会形式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1次

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执法。为保证正确、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昌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法结果透明

    (二)狠抓执法队伍培训。一是坚持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二是积极组织执法技能、执法知识学习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章节分析讲解、执法学法心得分享交流、执法技能比拼、案卷评审等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县域执法办案水平,切实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举办了2023年昌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技能)培训和昌都市第一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截至目前,组织干部理论知识测试2次,合格率100%;组织参与线上答题6次,在家干部参与率达到100%,合格率100%。二是加强基层干部的法治培训。以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以以案释法的形式在基层干部中开展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参与或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10场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普法工作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局组织送法下乡进村26场次,参与或举办宣传活动累计10场次,制作悬挂横幅70余条,发放农牧民群众易懂的各类藏汉双语实用技术手册、知识问答、涉农法律读本、宣传海报等11500余份,发放科普物品鸭舌帽800个、伞630个、手提袋2000个,发放大白菜、小白菜、青椒、胡萝卜、番茄、西葫芦、芹菜等蔬菜种子6000余袋,累计接待咨询群众300人次。

(四)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江达、贡觉、芒康、左贡、八宿、察雅、卡若、洛隆、丁青、类乌齐十县(区)16个蔬菜基地和10个农贸市场进行督导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查处过期农药、种子2000余袋,并移交相关县(区)处理。二是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昌都市“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卡若、江达、贡觉、芒康、八宿、左贡、察雅七县(区)14处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零售店、餐馆以及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周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18次,出动执法人员41人次。三是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按照《昌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暨县域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对边坝、洛隆、贡觉、类乌齐、丁青、卡若、左贡、江达、察雅九县(区)29处养殖场、屠宰场、化肥厂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执法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29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者主体158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8家次。五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今年5月15日及8月2日,我局牵头发起2次“农资打假”联合抽查任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5;配合昌都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者)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出动执法人员6人,检查经营主体11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经营主体责令改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强化检疫查验。一是产地检疫严把关。把生猪养殖档案作为检疫出证的前置条件,规范检疫申报、受理程序,强化动物产地检疫规范化。2023年,产地检疫生猪25车次919头,禽类41车次2.7万羽。二是屠宰检疫严标准。严格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程操作,实施同步检疫,落实屠宰场的主体责任,确保检疫率达到100%,出场产品百分之百经检疫合格。2023年,市屠宰检疫生猪1318头,落地检疫禽类2.34万羽。三是流通检疫不松懈。发挥好我市四个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各检查站信息及时推送,及时掌握运输车辆动态,确保在运输环节阻断疫病的传播。2023年,四个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验消毒生猪(仔猪、种猪)7768头、活牛7315头、活羊1489头、活禽65.2万羽、兔子1100只、马属动物677匹、鱼452.74吨;查验冷鲜肉3620.06吨、冻猪肉619.9吨、牛肉1639.81吨、羊肉87.88吨、禽肉333.44吨、果蔬6373吨,消毒运载工具2537车次

(六)严格执行例行抽检。截至目前,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完成定性检测2290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定量检测1209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二是全市共发放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4632张,带证上市农产品1085.7605吨。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一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工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法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认真实行标准公开、规则公开,各司其职的模式,仔细告知服务对象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一步了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我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二是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线上线下同步运行,高效便民。截至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件量总计431件,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427件;渔业捕捞许可3件;对设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审核1件。

(八)扎实开展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带动农牧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我市农牧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能力。我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紧扣《昌都市培育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运行,2023年从持有全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证书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群体中遴选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635个,已完成2023年培育计划。

(九)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我局各项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我局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委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承担202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截至目前共计出具文书意见121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3件法律咨询1件,现场办公16次,合计14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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