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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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进作风狠抓落实,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藏农厅函 202334要求,经认真研究,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要求,重点培育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着力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方式,开展师资和管理者培训,落实培育成效评估,坚持高素质农民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努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着力培养一批乡村能人、乡村振兴带头人,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选准培育对象。以县为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摸底调查,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立足区域农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以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并划分为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三种类型,原则上要求培育对象年龄在16~55岁之间。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统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二)规范组织培训。充分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分层分类全产业链培训。优选培育机构。项目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规范遴选具有相当实力和软硬件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教学场所实施设备齐全、教师队伍完善,具有主动参与培育工作的意愿等。二是科学制定计划。分类型、分产业、分等级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模块和培训课程,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开展分类分层分模块按周期培训。原则上每个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班不超过50人。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生产现场开设“田间课堂”,提高农民实操水平。强化考试考核。综合运用学时数评定、实践考核和生产经营水平考察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员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培训机构要做到一班一案并建立指导员制度。积极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开展高素质农民数据信息统计监测与绩效评价。

(三)精选培训内容。聚焦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加强牛羊、藏鸡藏猪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等模块设计培训课程综合素养课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分裂斗争,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专业能力课围绕优质高效种植、动物防疫、接羔育幼、病虫害防控、高效节水灌溉、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农艺融合等关键技术遴选一批农业、畜牧、兽医等专家和教授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方式,开展现场教学。能力拓展课要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设专题培训。实行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在每期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开班后,须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负责人讲授第一节课。各项目县要加强综合素养类教材审核把关,将《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社建设管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创业》6本高素质农民培育专用藏语教材作为必修课程。要加强与妇联组织沟通联系,组织开展高素质女性农民培训班,每个项目县至少举办一期高素质女性农民培训班。同时,要与科协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机制,用好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将科学素质相关课程融入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素养类课程体系,全面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移风易俗等知识观念,引导农民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帮助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大力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

)规范信息档案。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建立学员档案,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等相关信息。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培育机构完善培训对象库、师资库、教材库、基地库等建设,并对已入库的信息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变化情况实时更新数据库信息,重点加强学员线上评价工作,努力提高高素质农民线上信息采集、申报审核、过程监控、满意度调查、线上考核等信息化管理水平

)强化考核与延伸服务。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培育机构要组织专家、技术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等进村入户,抓好后续跟踪服务,对培训对象进行至少一个生产周期的跟踪指导服务,特别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合协作,推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制定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提升学历层次。

三、实施专项行动

(一)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青稞、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机械化耕种收、保护性耕作、机收减损、秸秆机械化离田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二)产业带头人培训行动。聚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培育种养加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负责人、技术骨干。针对农民特点和从事产业量身定制培训课程,重点加强种养专业、电子商务、创业指导、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培训,选择一批知涉农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为产业带头人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提升专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经营管理等能力。

(三)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具体工作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因地制宜组织。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四、时间与进度安排

2023810日前,各培育机构和项目县(区)完成对接,开展培育对象遴选、制定县级实施方案以红头形式及时上报,启动培工作。

2023811日—20231130日,建设年度培育对象库信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进行考核评价认定,颁发资格证书,完成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并形成总结报告。

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自治区将开展全区工作总结,完成年度绩效评估。

、经费安排与使用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昌都)共计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年度培育任务总计400人。

(一)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察雅60万元、培训200人。

(二)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八宿县资金60万元、培训200人。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管理培育工作,并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当地“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把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选配到工作队伍中来,确保培育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实行奖惩激励制度,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从发展环境、制度保障、激励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主动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培育体系建设。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充分结合全市农牧业科技下乡技术包保工作,组织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按照《西藏自治区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规程》《西藏自治区高素质农牧民职称评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加快打造一支具有科技含金量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三)强化跟踪管理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规范落实《西藏自治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培训方案科学性、培训内容、合理性的监督审核;并按照教学计划进行跟踪检查,核实参训人员身份,确保培训人数、质量和效果;对培训机构不按要求实施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及时上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考评培训机构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要综合运用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和生产经营水平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学员由培训机构出具写实性培训证明,注明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考试考核结果等。

(四)规范培育资金使用。经费严禁以现金和物化补贴的方式发放给农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春耕春管、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技推广机构、农广校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训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五)示范推广典型。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推介,“见物见人讲好我市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藏博会、茶博会以及各类培训班等搭建交流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信息报送。项目加强经验总结,对培育工作中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积极报送昌都市农业农村局,上报信息务求真实可靠、言简意赅。年度总结和附带出台的各类文件一起上报。项目县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将纳入到对试点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务必于2023年8月9日前将县级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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