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都市十一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评审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藏农厅发〔2021〕41号),我市2021年计划实施17.5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确保我市十一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田建设政策和农田建设原则、目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十一县(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各县(区)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进行了审查,已全部通过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对十一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公示时间为10月20日—10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0月27前向昌都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形式(实名制)反映。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18708086959,传真:0895-4821420,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西路33号,邮编:854000。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