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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核心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4次,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推动班子成员深刻把握法治建设核心要义。结合“三农”工作实际,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实现法治学习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抓实全员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5个党支部支委必学内容,通过支委集中学习、党员研讨交流、主题党日实践等形式层层传导。全年各支部累计开展支委学习56次、党员集中研讨7次,依托主题党日观看红色电影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推动支部书记带头讲法治课6次,组织开展社区法治宣传活动4次,形成“关键少数”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学用结合的法治学习宣传氛围,推动全局法治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三是抓好宣传培训。统筹理论学习武装、专题讲座、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年内组织了1次农业农村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基本覆盖全局干部,旨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与群众接触多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牧区、进农户、进企业,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农业领域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谋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实践中,有效推动各项农业事业发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任务引领,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基本理念,持续深入农牧区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为全市进一步谋划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思路、目标和路径提供实践基础,进一步有效完善农业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涉农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四是用好“红色昌都·振兴奋进”活动载体,开展农机具驾驶与维修技能竞赛活动,竞赛覆盖全市738个村(社)、110个乡(镇)、11个县(区),累计举办859场次、参赛7899人次。举办庆祝建党104周年暨“红色昌都·振兴奋进”主题演讲比赛,引导党员干部弘扬“红色昌都”精神、展现担当作为,全局5个支部9名选手参加。积极组织参与全市公文写作比赛、文体活动等15人次,营造比学赶超、奋进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统筹推进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建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制。根据相关要求,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在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带领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三)规范决策程序,筑牢依法决策防线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将合法性审查嵌入决策立项、论证、实施全链条。充分发挥法律审核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研究、合同协议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积极配合昌都市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年完成协议合法性审查108份,接收市司法局文书意见108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24份,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四)聚焦执法效能,提升治理水平

立足农业农村执法实际,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导向,强化执法实践与制度完善联动。2024年,我局因全国渔业行政执法系列专项行动成效突出,获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通报表扬;2025年4月,芒康县竹巴龙检查站成功查获非法运输野生鱼类案件,有力震慑涉渔违法行为,筑牢高原渔业生态安全屏障;在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暨技能提升竞赛中,我市代表队凭借扎实过硬业务能力斩获二等奖,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得到充分检验。

(五)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以农业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新颁布法规宣传普及,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全年学法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问题的能力,全年累计组织3次学习,达40人次。二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度普法清单》,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精准普法。组织“2025年农资打假启动仪式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等主题活动,全年累计组织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片500余件、肥料10余吨、种子1500袋、常用农兽药740盒,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将法律知识和农业技术送到田间地头。三是拓宽普法渠道。推动局属各单位认真抓好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把农业法治宣传活动与全面依法治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农牧民,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涉农企业和种养大户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行业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贯彻落实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昌都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至11县(区)。通过微信公众号“昌都农牧”、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及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截至目前,各县(区)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3次,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检查企业(生产主体)175家;市级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检查企业门店6家,开展农资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检查10家次,配合其他部门检查6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检查次数减少20余次,行政罚没款收入同比降低9776.3元,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六)建强法治队伍,规范执法行为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监管、畜产品安全、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夯实业务基础。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五是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昌都市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在案件移送、证据移交、线索通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着力解决农业涉企违法案件“移送难、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凝聚执法监管合力。六是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12月16日至18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区地市层面首次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暨执法技能提升比武活动。为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筑牢人才根基,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注入法治动能。

(七)依法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图、事项清单、免罚清单等政务信息,畅通行政执法监督和涉企举报渠道。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全年检查结果公示率100%,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仍需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对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理解领悟不够透彻,学用结合的紧密度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思维运用不熟练。在复杂涉农纠纷处置、重大农业项目推进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内化为工作习惯。三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对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督促指导不够精准,履职尽责的联动不够紧密,导致部分干部学习积极性不高,法治学习实效未能充分显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核心学习内容,通过专题研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等形式,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开展“法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不少于60学时的年度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积极配合昌都市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技能竞赛。聚焦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三)构建精准普法体系。优化《普法清单》,推动法治宣传与农业生产季节、农民需求精准对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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