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都市畜牧总站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畜牧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畜牧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都市畜牧总站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畜牧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畜牧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畜牧、渔业、饲料行业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畜牧业(包括饲草、饲料、水产养殖)新品种的引进、繁育、改良、科技试验、示范、品种审定和推广普及;组织实施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饲草饲料、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草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监测、普查、预警、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储备和供应;承担动物疫病的预防、诊疗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资源调查、生产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技术应用研究、指导、培训、咨询和科普宣传;指导各县(区)畜牧技术推广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承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昌都市畜牧总单位为副县级单位,隶属于昌都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昌都市畜牧总单位下设9个副科(室、场)级机构。人员核定编制为62人,2023年实有人数为59人;公益性岗位编制45人,实有43人,退休人员75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为昌都市农业农业农村局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40.24万元,比上年减少124.23万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申请项目较多,有一部分项目已完工,2025年不在安排;支出预算3,148.58万元,比上年减少124.23万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申请项目较多,有一部分项目已完工,2025年不在安排。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4.14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增加5.6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但我单位车辆严重老化,维修成本过高,以及近几年疫情防控任务增重,下乡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非常紧张,2024年底追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4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增加5.6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但我单位车辆严重老化,维修成本过高,以及近几年疫情防控任务增重,下乡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非常紧张,2024年底追加三公经费;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3764.68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具体为我单位有一套液氮机组,专门用于保存细管冻精,确保牦牛经济杂交利用项目和黄牛改良工作中所用液氮。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数量:具体按照实际需求按要求购买。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资金975.7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我单位重点项目为:动物疫病防控专项,预算数:171万元,绩效目标为: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章第十二条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第二针第二十二条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动物疫病净化、消灭规划、计划,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培训,对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监测、评估;二是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确保“业务部门保质量”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确保在发生动物疫情时,能及时调拨相应防控物资,及时调拨注射器、针头、防护服等物资开展春、秋防工作,确保“一畜一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