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都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农业从村局机关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机关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三定方案涉密内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定方案涉密内容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昌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843.47万元,比上年增加6670.28万元,增长108.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人员编制增加,预算相应增加,同时包含到位的专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以及2024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项目资金;支出预算12,843.47万元,比上年增加6670.28万元,增长108.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人员编制增加,预算相应增加,同时包含到位的专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以及2024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项目资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7.53万元,比上年增加46.81万元,增长92.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人员编制增加,预算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58万元,比上年增加43.86万元。)比上年增加43.86万元,增加93.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编制增加,相应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万元,增长42.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预算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1.86万元,比上年220.37增加91.49万元,增加41.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人员编制增加,预算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0.2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平方米,车辆6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根据工作需求购买。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8个,资金8,785.0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五大方案项目 |
7000 |
葡萄园作为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量和品质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入和市场的竞争力。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提升,对葡萄园进行改造提升已成为必然趋势。通过本项目的运营,一是提高葡萄的产量和品质,满足市场需求;二是优化葡萄园的管理和运营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三是拓展销售渠道,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影响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涉及五个事项。专项资金设置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和指标均量化可考核,与资金相匹配,全面完整,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对满意度指标进行预测。种植业惠民政策专项资金设置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和指标均量化可考核,与资金相匹配,全面完整,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对满意度指标进行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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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