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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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2-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1919日

第一部分昌都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昌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牵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昌都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为独立核算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10 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归口管理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及农业农村厅拨付的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

(二)法规科(执法监督指导科、政策与改革指导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三)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规划的政策建议;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拟订地方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宅基地管理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五)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药废弃物处置;承担市辖区内植物检疫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垦改革工作,指导农垦企业现代化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地方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作业安全监管和试验鉴定;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八)畜牧兽医科。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负责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生产行业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贯彻落实草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持政策,指导饲草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禽水产种业发展;组织实施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农业防灾减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农业灾害预警预报、灾情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农业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采购建议;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承担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管理,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九)农田建设管理科。拟定农田建设规划,提出项目需求建议;指导农田基本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政工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数有4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部门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 19 名),事业编制20人。实际在职人员44人,行政人员23人,参公3人,事业18人。

单位车辆编制6辆,实有6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8)

一、收支总表即:《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收入决算批复表》、《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49.18万元,上年结转2197.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6.3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549.18万元,上年结转2197.14万元。,年初预算指标2993.49万元,追加6555.68万元。2021年较上年收入减少3739.67万元,主要为农牧业专项资金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464.48万元。2021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615.72万元,主要为农牧业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1096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09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83万元,项目支出9464.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1746.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01万元,农林水支出1148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9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3.40

37.7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6.28

2.72

 

3.公务用车经费

47.122

34.98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12

34.98

 

      2)公务用车购置

0

 

说明:1.“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数53.4万元,2021年预算数一致。“三公经费”2020年实际支出数124.11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数37.69万元,较上年减少86.42万元,减少原因分析:车辆购置费及车辆运行费支出较上年降低。 2020年因公出国(出境)预算数为0万元 实际支出为0万元。2021年因公出国(出境)预算数为0万元 实际支出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28万元,2021年同上年一致。2020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5.38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2.72万元,较上年减少2.66万元,减少原因分析:接待批次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经费预算数47.12万元,2021年同上年一致。

2.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保有量7辆(其中1辆上报财政未下批复)。

3.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的31批次、182人次。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59.1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4.06万元,资本性支出5.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商品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2、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车辆购置费。

一、项目绩效说明

(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资金(追加)73万元,支出73万元,支出比例100%。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昌都全市138个乡镇,1142个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健全,在岗、在编人员、广大农牧民群众急需更新农牧业新知识;对2020年新招乡镇质监专干,11县(区)质检检测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十一县(区)138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农牧专技人员,农牧知识更新并提高专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昌都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执法力量基础薄弱,操作技能差,急需壮大队伍,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二)、2021年科技教育专项预算50.73万元,支出50.73万元,支出比例100%。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昌都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执法力量基础薄弱,操作技能差,急需壮大队伍,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三)、2021年农田发展专项预算506.48万元,支出506.48万元,支出比例100%。聘请第三方于2020-2022年开展已竣工并初验合格的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数据汇交、平台建设、督导检查、学习等工作;用于觉拥种畜牧场基地设施改造、饲草料采购等。

(四)、2021年种植业工作专项预算34.99万元,支出

34.99元,支出比例100%。组织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组织农牧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搭建舞台、表演节目,搭建特色农产品展销平台、开展宣传活动等;对我市辖11县(区)内的过期农药邀请第三方公司或者运往藏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同时强化我市农药仓储的管理工作,对过期农药清理处置,建立农药库存档案备案制度,对过期农药分类、运输、处置过程中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避免污染环境;通过购买优良蔬菜种子为群众发放,宣传和推广设施蔬菜先进种植技术,加强蔬菜先进技术人才的培养,开拓我市蔬菜种植管理发展思路,加大农业部门职能作用,增强种植户种植蔬菜良种的意识,提高蔬菜种植管理技术水平与病虫害防治技术水平,把农民群众引导到依靠科技致富的道路上来。

(五)、2021年畜牧工作专项预算210.17万元,支出210.17万元,支出比例100%。畜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采购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牦牛经济杂交资金计划用于配种补贴、宣传培训、配种站点建设、物资采购、人工种草、差旅补助。

(六)、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经费(追加)预算71.25万元,支出71.25万元,支出比例100%。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年初既定目标正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七)、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追加)预算25.83万元,支出25.83万元,支出比例100%。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八)、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饲草储备)资金(追加)农指14号预算53.76万元,支出53.76万元,支出比例100%。要用于采购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完成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   

(九)、2021年本级财政-牦牛经济杂交工作经费(追加)预算496.37万元,支出496.37万元,支出比例100%。积极有序推进牦牛经济杂交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5.2万粒安格斯牛冻精、35项配种器械物资采购工作,建设配种站点101个,培训基层配种员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完成配种任务2019头。  

(十)、2021年度治理建设专项经费财政拨款18.17元,支出18.17万元,支出比例100%。2021年度,我单位紧紧围绕治理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指标,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截止目前,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开展维稳工作宣传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该项专项经费共计支出18.17元,支出比例100%。一是精神文明方面。结合我市开展的“七城同创”活动,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助力我市创文取得阶段性成功。二是进一步树立廉洁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树立廉政意识。三是抓好基层党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慰问“三老”人员。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十一)、2021年质检专项预算51.36万元,支出51.36万元,支出比例100%。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时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监督抽样重点主要是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品一标”产地、超市等地。抽样产品重点为蔬菜、水果。全年完成抽检1000批次,确保合格率稳定在98%。

(十二)、2021年法规专项资金预算60.23万元,支出60.23万元,支出比例100%。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20年正式启动,试点县(区)卡若区、左贡县2020年10月底顺利通过市级的验收,并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其余九县全面完成。主要开展区内外差旅及下乡督导及下乡产生的燃油费。

(十三)、2021年其他交通费车辆保险。2021年其他交通费共计3.31万元,实际支出3.31万元,使用率100%。成效:机动车辆保险是现代社会处理风险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是风险转嫁中一种最重要、最有效的技术,是不可缺少的经济补偿制度。购买车辆保险(商业险和交强险),是单位及其驾驶员减少风险事故中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单位干部职工的一种安全措施。

(十四)、2021年农牧视频建设维护管理费。2021年农牧视频建设维护管理费3.84万元,实际支出3.84万元,使用率100%。成效:贯彻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以及工作效率,节省会议经费,保障农牧业工作正常开展。

(十五)、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费用。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费用10万元,实际支出10元。成效: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十六)、2021年乡村产业发展工作专项(展销经费)预算62.33万元,支出62.33万元,支出比例100%。用于区内外各类展销及产品推介活动项目费用是用于参加农业农村部主办的农交会和茶博会、藏博会(拉萨)、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特色产品展销会(昌都)、援藏省市农交会,包括产品组织、货运、物流、特装展台搭建、工作人员差旅费、展位费等。

(十七)、2020年昌都市参加全区产业扶贫成果展经费预算68.93万元,支出68.93万元,支出比例100%。此项经费用于参加全区产业扶贫成果展,包括产品组织、货运、物流、展台搭建、工作人员差旅费、展位费等。展示丰富的特色产品。参展展品除了主打的青稞、牦牛、阿旺绵羊、葡萄等产品以外,还要有高原特色明显的优质产品,包括拉卡若香猪、核桃油、毛绒制品、昌都井盐等系列产品参展,必须确保产品质量。

(十八)、2021年本级财政-牦牛经济杂交杂交推广培训经费-培训、金牧、运费(追加)预算89.27万元,支出89.27万元,支出比例100%。牦牛经济杂交资金计划用于配种补贴、宣传培训、配种站点建设、物资采购、人工种草、差旅补助等。

(十九)、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渔业增殖放流资金(追加)预算243.4万元,支出243.4万元,支出比例100%。保护渔业资源,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渔业管理和监督机构,加大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投资力度

(二十)、2021年农牧业工作专项预算52万元,支出52万元,支出比例100%。督导、检查、验收、学习、参培、调研、参会工作经费,自治区和市、援藏对口城市、邀请农业专家对畜牧业等工作的督导检查、调研,农牧业项目检查验收,以及涉及各类农牧业专项学习培训会议产生的人员差旅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固定资产5305.48元,流动资产2830.16万元。资产总量8135.64万元。

十、债务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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