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昌都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昌都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理论武装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工作放在首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学习计划,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狠抓理论武装。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为契机,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王君正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龚会才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不断深化思想引领。截至目前,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以党组会形式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1次。
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执法。为保证正确、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落实好“三项制度”,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法结果透明。2024年接到群众举报案件1起,线索移交2起,办结行政执法案件5起。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为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积极组织深入学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同时对农业农村领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学习活动12场次,参与干部职工228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采取送法下乡、设立宣传展牌、上街集中宣传、现场讲解等形式,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30场次,开展宅基地业务培训20场次,印发宅基地工作手册等宣传资料2620份,受惠群众2万余人。三是围绕《昌都市培育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从持有全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证书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群体中遴选培育1114个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四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农业农村系统推行“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的通知》,通过走村入户、重要节点集中宣传等,收集“群众法治需求订单”20余条。五是下发《昌都市2024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全面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市监管员及协管员通过定期巡查与监测、指导和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宣传和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推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管人员56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35家次,提醒宣传86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86人次,接待群众咨询330人次,各类宣传70场次,营造了一个生产安全、放心使用农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农业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方式,聚焦畜禽屠宰、畜禽养殖、农资等,截至目前,开展3次联合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进一步加强监管合力。二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印发《关于保障2024年春耕备播开展农资质量“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监管人员51人次,排查农资经营门店、摊点35家次,现场指导经营主体2家次。三是开展昌都市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30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积极从举报投诉、执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中发现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努力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
(五)强化检疫查验。一是产地检疫严把关。把生猪养殖档案作为检疫出证的前置条件,规范检疫申报、受理程序,强化动物产地检疫规范化。2024年,产地检疫生猪123车次2460头,禽类41车次2.7万羽。二是屠宰检疫严标准。严格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程操作,实施同步检疫,落实屠宰场的主体责任,确保检疫率达到100%,出场产品100%经检疫合格。2024年,市屠宰检疫生猪4520头,落地检疫禽类3.34万羽。三是流通检疫不松懈。发挥好我市四个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各检查站信息及时推送,及时掌握运输车辆动态,确保在运输环节阻断疫病的传播。
(六)严格执行例行抽检。截至目前,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完成定性检测2290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定量检测1209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二是全市共发放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4632张,带证上市农产品1085.7605吨。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一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工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法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认真实行标准公开、规则公开,各司其职的模式,仔细告知服务对象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一步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我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二是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线上线下同步运行,高效便民。截至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件量总计431件,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427件;渔业捕捞许可3件;对设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审核1件。
(八)扎实开展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带动农牧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我市农牧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能力。我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紧扣《昌都市培育农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运行,2024年从持有全区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证书的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群体中遴选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114个,已完成行政村全覆盖。
(九)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我局各项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我局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委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承担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截至目前,共计出具文书意见121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3件,法律咨询1件,现场办公16次,合计141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