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昌都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推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抓好学习教育。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发挥好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带头传达、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抓好宣传培训。统筹理论武装、专题讲座、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年内组织1次农业农村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贯彻落实。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谋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和任务引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谋划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思路、目标和路径,完善农业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涉农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局党委中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法治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在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保证农业法治政府工作的有效运转。
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领导队党支部及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研究、重大项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积极配合昌都市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法律顾问聘请工作,每年均聘请有律师事务所承担我局及所属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配备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积极联系聘用律师,聘好、用好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在我局工作中的作用。目前,我局法律顾问配备1家,所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依据合同,聘用律所能够及时派律师到我局履行法律顾问职责,2024年共计出具文书意见 141 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33件,法律咨询 6 件,现场办公 10 次,出具律师函 3件,法律培训 1 次,合计 194件次。
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2024年将《昌都市野生鱼类保护管理办法》升级为《昌都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民间鱼类放生活动排查工作,了解掌握近三年辖区内民间鱼类放生的主要群体、主要节点、主要场所等基本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活动,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昌都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主管处室、水产所、海渔局及有关渔业专家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收集15条意见,结合实际采纳并修改完善12条内容。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甘孜州农业农村局在金沙江芒康县河段开展渔业联合执法行动,同时调研了解毗邻市(州)、县跨区域河段野生鱼类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收集20条意见,采纳并修改完善13条内容。
五、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农业执法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普法清单》,促进各科室、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全局开展普法宣传共计130场次,开展宅基地业务培训20场次,印发宅基地工作手册等宣传资料2620份,受惠群众2万余人。将普法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业普法格局。在全市范围开展2024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举办现场宣传23场次,出动执法和监管员10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92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20余次。
三是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人员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把农业法治宣传活动与全面依法治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农牧民,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涉农企业和种养大户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行业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农领域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依法治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2024年组织参与联合检查3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企业、门店、摊点35家次,抽检农业投入品30批次,合格率98%。2024年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大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例56宗。今年共计办结涉农领域案件5起,共计罚款9776.3元。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今年的重点是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依法行政,开展对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农村宅基地联合执法检查等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
七、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同时抓,把法律法规带入监督执法中,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致力于持续组织开展有深度有特色的乡村普法活动,巩固拓展法治宣传行动成果,提升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充分利用集中举办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昌都农牧”发布信息等多种宣传方式,在“法制宣传日”“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向广大群众普法宣传。
(二)创新惠企利民举措。一是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清单等。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政策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落实好“三项制度”,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均持有执法证件,实现在岗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